辽宁德天电梯有限公司
3

3

2

2

1

1

PREV
NEXT

江西安福:工人用电动手推车运货,不当操作直接撞飞货梯轿门从3楼坠落1楼死亡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09 09:1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操作电动手推车运送货物进入货梯时,电动手推车反推该名员工撞击货梯,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严重变形,该名员工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安福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有关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按规定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12.10”事故核查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安福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同意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货梯使用方、电动推车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BWXWLH6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小微产业园A3栋第3、4层;法定代表人:张栋林;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2日;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石棉制品制造,石棉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货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314601781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地址:安福县工业园区 (园区管委会院内);法定代表人:伍云;注册资本:2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9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蔬菜种植。 3.物业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MA37MQKG8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239号3、4幢3栋02-202室 ;法定代表人:胡静;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打捞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于2022年10月14月入职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搬运和其他辅助工作。 (三)相关设备基本情况 1.电动手推车: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 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办厂时购入,于2022年9月份随厂搬迁至安福县,资料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都已遗失,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也未制定电动手推车操作规程。经现场核查认定,该电动手推车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畴,不属于特种设备。 2.货梯:设备代码为312001450106820150026,设备类别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产品型号为 THJ2000/0.5JXVF,制造日期为2014年01月01 日,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0.5m/s,层站门数为4层4站5门;制造单位为深圳市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310524-2016;安装单位为吉安汇升电梯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087-2016;货梯检验验收单位为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维保单位为江西东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141-2024。该货梯于2022年6月30日经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定期检验结论合格。该货梯事前最近一次维保为2022年12月1日,维保记录为正常。 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为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梯管理单位为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方为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通过协议确定了权利与义务,使用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交纳费用使用货梯,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货梯进行日常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曾中华(死者)在3楼反拉电动手推车(载货约1000公斤)进入货梯,未关闭电动手推车的电源,不当操作电动手推车,导致曾中华及电动手推车产生动力加上货物重力的惯性,对轿厢另一侧轿门(入口的对侧)产生剧烈冲击。该侧轿门左门下方有所松动并造成轻微的位移,轿门右门下方完全撞开,与轿厢部分脱落,悬挂半空,曾中华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员工尹维刚听到响声立即到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员工陈翠芳报告法定负责人张栋林,张栋林报告园区管委会。随后,公安、120急救车相继到达事故现场,曾中华被紧急送往安福县高新区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过重抢救无效于2022年12月10日19时30分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高新区管委会迅速抽派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家属安慰、赔付协商以及社会维稳工作。2022年12月13日事故单位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 (二)直接经济损失 136万余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曾中华安全意识淡薄,反拉电动手推车进货梯,且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使电动手推车突然启动加速撞击死者,由于惯性,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开,死者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12·10”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曾中华,员工,安全意识差,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身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2.张栋林,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张栋林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手推车的使用及管理进行全面自我排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杜绝违规操作,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2.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货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主体责任,邀请原设计单位对此类货梯井出具加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同时对其他货梯进行排查,消除类似隐患。 3.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按照合约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日常自行检查和隐患自查自纠并实现闭环管理。 4.高新区管委会及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5.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等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在事故结案后1年内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江西安福:工人用电动手推车运货,不当操作直接撞飞货梯轿门从3楼坠落1楼死亡

【概要描述】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操作电动手推车运送货物进入货梯时,电动手推车反推该名员工撞击货梯,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严重变形,该名员工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安福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有关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按规定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12.10”事故核查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安福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同意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货梯使用方、电动推车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BWXWLH6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小微产业园A3栋第3、4层;法定代表人:张栋林;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2日;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石棉制品制造,石棉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货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314601781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地址:安福县工业园区 (园区管委会院内);法定代表人:伍云;注册资本:2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9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蔬菜种植。

3.物业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MA37MQKG8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239号3、4幢3栋02-202室 ;法定代表人:胡静;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打捞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于2022年10月14月入职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搬运和其他辅助工作。

(三)相关设备基本情况

1.电动手推车: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 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办厂时购入,于2022年9月份随厂搬迁至安福县,资料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都已遗失,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也未制定电动手推车操作规程。经现场核查认定,该电动手推车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畴,不属于特种设备。

2.货梯:设备代码为312001450106820150026,设备类别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产品型号为 THJ2000/0.5JXVF,制造日期为2014年01月01 日,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0.5m/s,层站门数为4层4站5门;制造单位为深圳市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310524-2016;安装单位为吉安汇升电梯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087-2016;货梯检验验收单位为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维保单位为江西东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141-2024。该货梯于2022年6月30日经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定期检验结论合格。该货梯事前最近一次维保为2022年12月1日,维保记录为正常。

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为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梯管理单位为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方为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通过协议确定了权利与义务,使用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交纳费用使用货梯,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货梯进行日常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曾中华(死者)在3楼反拉电动手推车(载货约1000公斤)进入货梯,未关闭电动手推车的电源,不当操作电动手推车,导致曾中华及电动手推车产生动力加上货物重力的惯性,对轿厢另一侧轿门(入口的对侧)产生剧烈冲击。该侧轿门左门下方有所松动并造成轻微的位移,轿门右门下方完全撞开,与轿厢部分脱落,悬挂半空,曾中华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员工尹维刚听到响声立即到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员工陈翠芳报告法定负责人张栋林,张栋林报告园区管委会。随后,公安、120急救车相继到达事故现场,曾中华被紧急送往安福县高新区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过重抢救无效于2022年12月10日19时30分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高新区管委会迅速抽派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家属安慰、赔付协商以及社会维稳工作。2022年12月13日事故单位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

(二)直接经济损失

136万余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曾中华安全意识淡薄,反拉电动手推车进货梯,且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使电动手推车突然启动加速撞击死者,由于惯性,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开,死者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12·10”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曾中华,员工,安全意识差,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身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2.张栋林,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张栋林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手推车的使用及管理进行全面自我排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杜绝违规操作,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2.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货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主体责任,邀请原设计单位对此类货梯井出具加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同时对其他货梯进行排查,消除类似隐患。

3.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按照合约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日常自行检查和隐患自查自纠并实现闭环管理。

4.高新区管委会及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5.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等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在事故结案后1年内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09 09:10
  • 访问量:
详情

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操作电动手推车运送货物进入货梯时,电动手推车反推该名员工撞击货梯,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严重变形,该名员工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安福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有关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按规定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令)、《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12.10”事故核查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安福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同意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货梯使用方、电动推车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BWXWLH6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小微产业园A3栋第3、4层;法定代表人:张栋林;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2日;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石棉制品制造,石棉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货梯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314601781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地址:安福县工业园区 (园区管委会院内);法定代表人:伍云;注册资本:2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08月19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蔬菜种植。

3.物业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MA37MQKG8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239号3、4幢3栋02-202室 ;法定代表人:胡静;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文化场馆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酒店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餐饮管理,打捞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于2022年10月14月入职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搬运和其他辅助工作。

(三)相关设备基本情况

1.电动手推车: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 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办厂时购入,于2022年9月份随厂搬迁至安福县,资料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都已遗失,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该公司也未制定电动手推车操作规程。经现场核查认定,该电动手推车不在《特种设备目录》范畴,不属于特种设备。

2.货梯:设备代码为312001450106820150026,设备类别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产品型号为 THJ2000/0.5JXVF,制造日期为2014年01月01 日,额定载重量2000Kg,额定速度0.5m/s,层站门数为4层4站5门;制造单位为深圳市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 TS2310524-2016;安装单位为吉安汇升电梯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087-2016;货梯检验验收单位为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维保单位为江西东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为TS3336141-2024。该货梯于2022年6月30日经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定期检验结论合格。该货梯事前最近一次维保为2022年12月1日,维保记录为正常。

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为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货梯管理单位为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方为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通过协议确定了权利与义务,使用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交纳费用使用货梯,管理单位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货梯进行日常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2月10日16时55分,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A3栋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曾中华(死者)在3楼反拉电动手推车(载货约1000公斤)进入货梯,未关闭电动手推车的电源,不当操作电动手推车,导致曾中华及电动手推车产生动力加上货物重力的惯性,对轿厢另一侧轿门(入口的对侧)产生剧烈冲击。该侧轿门左门下方有所松动并造成轻微的位移,轿门右门下方完全撞开,与轿厢部分脱落,悬挂半空,曾中华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员工尹维刚听到响声立即到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员工陈翠芳报告法定负责人张栋林,张栋林报告园区管委会。随后,公安、120急救车相继到达事故现场,曾中华被紧急送往安福县高新区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过重抢救无效于2022年12月10日19时30分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高新区管委会迅速抽派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家属安慰、赔付协商以及社会维稳工作。2022年12月13日事故单位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事故导致1人死亡。

死者曾中华,男,汉族,湖南省邵东市人,身份证号码:43052119750813****。

(二)直接经济损失

136万余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曾中华安全意识淡薄,反拉电动手推车进货梯,且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使电动手推车突然启动加速撞击死者,由于惯性,致使货梯另一侧轿门被撞开,死者从变形的轿门处坠落至一楼,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安福县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园“12·10”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曾中华,员工,安全意识差,操作电动手推车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身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2.张栋林,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张栋林进行处罚。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落实。建议由安福县应急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吉安金彩讯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手推车的使用及管理进行全面自我排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杜绝违规操作,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2.安福县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货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主体责任,邀请原设计单位对此类货梯井出具加固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同时对其他货梯进行排查,消除类似隐患。

3.江西华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按照合约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日常自行检查和隐患自查自纠并实现闭环管理。

4.高新区管委会及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5.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效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等有关规定,建议县政府在事故结案后1年内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辽宁德天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3-2号

邮箱:lndtdt@163.com

辽宁德天电梯有限公司

电话:024-31935218 座机电话

电话:18304049345 徐经理

 

辽宁德天电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