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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不是“小事”:辽宁企业和物业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2025-12-26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不仅关乎乘梯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企业和物业的正常运营。在辽宁,不少企业和物业对电梯维修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没坏就不用管”,忽视了自身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辽宁德天电梯有限公司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为辽宁企业和物业梳理电梯维修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助力企业规范管理。

首先,企业和物业必须选择具备资质的专业维保机构。根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禁止委托无证机构或个人进行维修保养。如果委托无证机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使用单位将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还会面临行政处罚。辽宁德天电梯提醒,企业和物业在选择维保单位时,要严格审核资质,签订规范的维保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其次,必须严格执行定期维保制度。《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明确要求,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应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前完成,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检查记录。企业和物业要监督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开展维保工作,不得为了节省成本而减少维保频次。某小区曾为节省费用,将每月两次维保减少为一次,三年累计节省3.6万元,但随后因主机故障、门机维修等花费8.1万元,反而造成更大损失,这个案例值得所有企业和物业警惕。

第三,要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和物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定期对乘梯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同时,配合维保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参与一次应急演练。当电梯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事故。

最后,要积极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确保电梯通过检验后再投入使用。如果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配合维保单位进行维修改造,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对于超过使用年限、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标准的电梯,要及时报废更新,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电梯维修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辽宁企业和物业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重视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选择专业的维保机构,共同守护乘梯安全。辽宁德天电梯将全力配合企业和物业做好电梯维修维保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规范服务,助力辽宁企业和物业规范电梯安全管理。